政府信息公开
霸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
发布机构: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:2019-12-02

 霸州市交通运输局
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一、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,依照公开程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,最迟30个工作日内公开。
    二、更新、维护和保管公开的政府信息,对超过留存期的信息,应妥善保管,以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。
    三、受理和处理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办理。
    四、对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,可安排申请人查阅或抄录;对申请中选择以邮寄、递送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。
      获取政府信息复制件的,依申请要求的形式提供;因技术等原因无法满足的,可以选择以符合该政府信息特点的形式提供。
    五、实行网上公开和对外提供申请查阅的政府信息,须经局长签字批准。
    六、网上答复市民咨询或处理领导信箱批转的人民来信,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在20日内处理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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